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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乐平:慈善及其法律规则
来源:通识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:2016-05-16 09:01 点击量:
    5月11日晚,博雅大讲坛第六十七讲“慈善及其法律规则”在我校东校区博学1-104教室开讲。
    本次讲座由政法学院李乐平教授主讲。讲座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:即慈善的概念与基本特征;发展慈善事业在中国当代社会的重要意义;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及我国《慈善法》的八大亮点。
    李乐平教授围绕孔孟有关善的经典言论来引入慈善这个话题,提出我们的民族是勤奋、聪明的民族,也是善良、包容的民族。李乐平教授讲道:“慈善既是一种动机,又是一种观念,既是一种行为,又是一种事业。”慈善是人道主义的体现,市场经济的不足能通过慈善来补救。
    李乐平教授指出,发展慈善事业要有爱心、有同情心。做好慈善事业有助于改变社会风气,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,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以及推动科学文化。慈善组织的行为渗透出慈善的理念,不应当被否定。
    李乐平教授从儒家、道家、佛家、墨家等角度论述传统的慈善思想,指出当代的慈善的根源。随后指出了3月16日我国人大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每年的9月5日定为“中华慈善日”。
    此次讲座使同学们对慈善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,对今后的行为有着很好的指引和规范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