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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永玲:企业、厂、公司的区别
来源:通识教育中心 作者:吴阳 发布时间:2019-03-23 21:13 点击量:
    3月21日晚,博雅大讲坛第三百八十二讲之“企业、厂、公司的区别”专题讲座于我校东校区学术报告厅开讲。
    本次讲座由我校管理学博士叶永玲担任主讲人,我校部分15级学生到场聆听讲座。
    讲座开始,叶永玲先引用公式“企业=非企业法人+非公司制企业法人+公司制企业法人”从定义上给大家详细地讲解企业、厂、公司的本质区别。他表示本质的区别在于商事主体含义的范围,商事主体的治理结构,商事主体的有限、无限责任,商事主体的税费、产权改制等的不同。公司是独立的法人,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由法定人数的股东大会组成,企业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。期间,叶永玲通过数据资料、社会发展趋势、国家政策等举例解析“为什么号召大众创业”。最后,他讲述了企业治理的演进趋势和竞争优势,重点讲到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是公司制,公司治理会朝着企业的方向演进。
    讲座尾声,叶永玲希望大家能积极创业、敢于创业,为自己目标而奋斗。